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硅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236号)和《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统计和网上公示,现将全省工业硅生产企业2014年度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工业硅生产情况
2014年,全省纳入统计的工业硅企业共71户,其中:停产企业10户。在产企业共生产工业硅57.99万吨,产能发挥率48.3%。
二、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2014年,全省工业硅行业单位产品平均冶炼电耗11530瓦时/吨,单位产品木炭耗量464千克/吨,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3057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硅石(折纯)2.7吨/吨。与2013年相比,冶炼电耗下降1.2%,木炭耗量下降36.2%,综合能耗下降3.1%,硅石消耗持平。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指标均未超过“单位产品冶炼电耗不高于12000千瓦时/吨,单位产品木炭耗量不高于900千克/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500千克标准煤/吨”的限额值要求。
三、对资源能源消耗超标和未上报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以单位产品冶炼电耗、单位产品木炭耗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和全行业单位产品平均硅石(折纯)消耗量为评价标准,对有2项指标同时超过限额值或全省平均水平(取高值)的畹町金谷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芒市盛达泰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麻栗坡华亿矿冶有限公司、文山润熔冶炼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以及上报数据明显不真实的麻栗坡县中信硅业有限公司、麻栗坡县鸿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县盘河金属电力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分别予以黄牌警告。
请各州市工信委将通报情况转发至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资源能源消耗管理,以通报指标为基础,针对性开展资源能源消耗技术诊断活动,加大节能技术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强产业链延伸工作,强化资源能源消耗管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引导工业硅行业结构调整。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对黄牌警告企业列入2015年度节能监察范围,我委将对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企业适时采取惩罚(或阶梯)性电价等措施限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