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23号)和《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统计和网上公示,现将全省黄磷企业2014年度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黄磷产量
2014年,全省除15户企业因限产停产未填报有关情况外,39户正常生产企业共生产黄磷55万吨,同比下降0.9%,产能发挥率49.1%。
二、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
全行业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3.12吨标煤,平均消耗磷矿石(折30%)8.48吨,平均电炉电耗13172千瓦时,平均综合电耗13421万千瓦时,磷渣平均利用率95%,粉矿平均利用率100%。单位产品平均电炉电耗、综合电耗和综合能耗均在省工信委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中“现有黄磷企业单位产品电炉电耗不得高于13700千瓦时、综合电耗不得高于13900千瓦时、综合能耗不得高于3.2吨标准煤”的限额值以内。全省已有28户(比上年增加3户)企业通过磷炉尾气发电、尾气锅炉、下游化产等项目的实施,使磷炉尾气利用率达到或接近85%的标准要求,全行业总体利用水平仍需提高。
三、对资源能源消耗相对超标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以《黄磷企业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中单位产品电炉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值以及尾气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为考评指标,对3项指标有2项同时超标的广南滕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黄牌警告。
请各州市工信委将通报转发至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能效对标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源能源消耗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能源节约。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对黄牌警告企业列入2015年度节能监察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企业,按有关规定适时采取惩罚(或阶梯)性电价等措施限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