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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4年度焦化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0 15:59:07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23号)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14号公告)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统计和网上公示,现将全省焦化企业2014年度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焦化产品产量
2014年,全省除2户企业限产停产、2户企业未上报有关情况外,23户正常生产企业共生产焦炭1238万吨,副产煤焦油43.8万吨、粗苯12.9万吨、硫铵6.8万吨、甲醇26.9万吨。
二、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全行业捣固焦炉炼焦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1千克标煤、吨焦耗新水1.66立方米,低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中捣固焦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155千克标煤、耗新水不得超过2.4立方米的限额要求。以《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和《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13)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焦炉煤气利用率不低于98%、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96%为考评指标,2014年未出现3项指标中2项同时超标的企业。
三、对能耗相对超标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对师宗县民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个旧市富源煤焦化有限公司2户无故未上报能耗情况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
请各州市工信委将通报转发至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能效对标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源能源消耗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能源节约。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对黄牌警告企业列入2015年度节能监察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企业,按有关规定适时采取惩罚(或阶梯)性电价等措施限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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