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规模扩大。“十二五”以来,全省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07个,其中国家级132个,省级75个,国家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11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0所,国家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5个,年均使用体彩公益金投入组织建设近500万元。二是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效果明显。以田径、足球、篮球、武术、少年儿童少数民族健身操、科技体育项目为主,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地域性学校体育活动;2014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武术段位制进校园工作,全省通过各级段位考试人数共计5717人,被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评为年度武术进校园先进单位。三是全省青少年足球工作取得进展。制定印发《云南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构建萌芽(小学)、幼苗(初中)、希望(高中)和奋进(大学)四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品牌赛事,来自全省5000多所学校80万名学生参加了比赛。四是全省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更为丰富。作为全国阳光体育大会分会场承办1届阳光体育大会,2届云南省阳光体育大会,来自全省16个州共1000余名青少年参加活动,组织州(市)代表队参加全国性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400余人次,国家级品牌活动的推广示范带动作用显著。五是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呈现增长势头。举办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年均举办省级青少年体育比赛30项次以上、4000余名青少年运动员参加年度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六是完成全省青少年后各人才储备库建设。建立“省级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全省青少年运动员训练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截止“十二五”末在省级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共11207人。七是运动员文化教育得到高度重视。年均4000余名初一至初三学龄运动员参加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凡不达标者严禁参加比赛,通过此举,全省青少年运动员“重竞技、轻文化”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八是青少年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年均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人数保持800人次以上,青少年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水平不断提升。
(二)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当前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青少年体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当前,全省“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以及历史欠账较多等特殊省情,造成青少年体育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各级青少年体育工作者思想认识、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青少年体育发展面临挑战。
(三)“十三五时期”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面临机遇
推动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求的应有之义,是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实施《“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必然之举,是深化全省竞技体育改革新思路、新措施,推动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要取得更大发展,就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传承和发扬好青奥会留下的宝贵财富,更加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继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积极参与体育健身运动,强健体魄、砥砺意志,凝聚和焕发青春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的讲话精神,全面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体育篇”,吃透新精神、领会新内涵、紧盯新任务,找准定位、认清形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牢牢把握青少年体育重大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全省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目标,以发展青少年体育,全面推动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为中心,以建立完善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提升青少年体育在体育事业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改革创新、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引入市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的大青少年体育工作格局,打造认同感高、获得感强的青少年体育新发展模式。
(五)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宗旨意识,以全省广大青少年为服务中心,促进青少年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
——坚持科学发展。以“创新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中和体育文化中的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坚持多方参与。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格局;畅通社会力量参与体育领域渠道,积极培育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新型业态;理顺“政府、企业、市场”三方关系。
——坚持创新融合。激发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体育院校、体育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力,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青少年体育“体教”融合。
——坚持开放共享。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升互联互通和交流层次水平,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青少年体育新高地,服务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展战略。
(六)发展目标
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广泛,青少年训练基础更加坚实,青少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城乡、区域更加协调。青少年体育在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巩固、作用更加明显。在全国青少年运动会中取得好成绩。青少年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进展。
——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更广泛。全省城乡实现青少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青少年体育素养普遍提高,普遍学会1项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青少年体育活动保障能力增强;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服务水平普遍提高;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增强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的辐射作用。
——完善竞技体育后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全省竞技体育后各人才的项目布局和结构;省级竞赛设计科学合理;青少年运动员在训规模稳中有升;县级青少年训练恢复明显;青少年体育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训结合更加紧密,培养、输送机制更为完善;探索各级体校与体育职业教育和社会需求衔接紧密的体育职业教育体系;运动员文化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七)完善青少年活动体系建设
执行总局《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继续做好田径、足球、篮球、武术、少年儿童少数民族健身操、科技体育等传统特色项目以及户外体育等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建立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做强、做优、做精“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品牌,主动承办全国阳光体育大会(分会场)2届以上,每年举办“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提升保障力度、建立激励机制,着力开展“北冰南展”活动,以轮滑项目推动全省冰雪运动发展;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做好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发掘整理推广工作,坚持在各民族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广大青少年能参与的民族体育项目;积极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及周边地区的青少年体育国际及地区交流活动。
(八)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将青少年人群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纳入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建设指导站业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上岗服务制度;完善青少年体育志愿者服务体系;依托高水平后各人才基地建设在全省布局建设若干个智库型青少年体育研究基地,形成各有侧重的青少年体育专业智库集群;开展青少年健身科普推广和研究,发放青少年健身科普指导册;普及推广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传统和新兴体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青少年特色(少数民族)体育品牌活动与赛事。
(九)构建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体系
以省级青少年体育组织为发展载体,提升俱乐部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多种性质青少年体育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云南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服务质量星级标准;指导省级体育单项协会接纳吸收青少年会员并组织开展活动;积极争取全国性体育单项协会在全省开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发展体育传统校,形成以组织申报国家级传统校为龙头,以省级传统校为骨干核心,以州(市)传统校为基础的传统校体系。
(十)深化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改革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打破体制壁垒,鼓励先行先试。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州(市)推行体育公共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试点工作;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引导在建体育活动场馆规范化建设,并加入青少年体育专用活动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增设青少年体育功能区。
(十一)优化青少年竞赛体系
按照“省级抓总、基层承办、监督到位”的原则,加快推进管办分离,推进竞赛在线申办、审批、各案工作,建立省级竞赛日历,实现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督查和社会监督全覆盖,强化竞赛经费赛后审计工作;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
(十二)加强后备人才培养
扩大青少年运动员在训规模;完善公益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体育、教育部门联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完善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水平测试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科结合与科学选材工作,严格执行《中国青少年运动项目训练教学大纲》,建立大纲执行周期性考核和专家督导机制,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以国家级、省级高水平后各人才基地建设为核心,配合全省竞技体育“一州市一精品”工程,推进和加强省级高水平后各人才基地建设;做强县级青少年训练,千方百计拓宽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渠道;构建各级体校和小学、中学、大学相互衔接的训练体系,逐步实现青少年体育训练选材、培养、竞赛、输送与专业队伍需求、选拔、训练、成才一条龙衔接;加大后各人才输送补助力度,提升人才输送成材率;引导科技资源向青少年训练配置,支持科研单位和训练单位协同攻关,鼓励社会智库力量参与青少年训练及选材科学研究项目;依托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云南省青少年体育研究机构。
(十三)全面推进青少年足球发展
按照印发《云南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精神,启动青少年足球试点县和特色学校工作;推动青少年足球师资培养和足球场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机制;积极扩大宣传,为青少年足球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十四)强化青少年体育法治建设
开展政策法规制度“四个一批”工作,即“理顺一批、归纳一批、完善一批、制定一批”。制定政府购买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办法;制定青少年公共服务准入标准,公布权力清单;出台购买服务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云南省竞技体育输送后各人才补助管理办法》、《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一批已制定公布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制度执行巡查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事权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五)提高青少年体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以“互联网卩思维提升青少年体育管理效能,推动青少年体育大数据应用,升级“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赛事申报管理,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青少年体育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督察督办及对青少年运动员远程教育、专家诊断等功能,纳入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管理系统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育信息化水平。
(十六)建立青少年体育专家库
开展青少年体育“领导人才、管理人才、教练人才、医科研人才”四种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全省现有专家资源,扩大师资队伍;联合省内高校,建立云南省青少年体育工作专家顾问库;吸引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制度设计;指导并支持各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申报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各人才基地;进一步提升培训力度,每年培训州市体校教练员、中小学校长不少于200人。
四、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在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联席会议”议事日程;争取各地政府把青少年体育评价指标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
(十八)加大经费投入。各级体育经费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投入,积极探索推动财税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引导社会力量捐助、捐赠和出资兴办青少年体育事业。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青少年体育管理领军人才,加强体育教师与教练员人才队伍间的业务交流,鼓励各级青少年体育单位自行开展培训,促进青少年体育相关就业岗位在省内高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有机衔接。
五、组织实施
(二十)精心组织实施。省体育局重点做好顶层设计、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体育部门依照本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按照国家、省级规划配套制定出台具体行动计划。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省体育局将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列入对州(市)考核的重要职能指标,并在“十三五”中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巡查和抽查工作,在“十三五”末进行总结检查。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对落实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归纳、汇总,按年度上报省体育局。各地根据实际建立评估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本级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