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与重点项目的培育和推广为抓手,以强化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分类指导,营造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生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推动推动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云南制造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服务在制造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完善政府政策引导,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相结合,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立足行业,突出特色。支持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行业竞争优势,因地、因业自主实践并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探索发展路径,突出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地方特色。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大带小、以点带面,凝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多元合力,在更大的范围全面推进服务型制造,推动大中小企业全面协同发展。
主要目标
通过提高设计能力、增强制造效能、拓展营销渠道、延伸产品服务和挖潜客户价值,制造业与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制造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培育认定一批服务水平高、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打造3-5个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创新设计发展
以创新设计为重要桥梁,促进制造业研发和生产、技术和产品的系统提升。全面提升工业设计能力,推进工业设计中心以及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对接,促进设计资源开放共享和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通过创新设计提高产品技术附加值和竞争力。
强化创新设计引领。在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引领服务型制造发展。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做好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强化创新设计对食品药品、消费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的服务支撑。积极引导竞争性领域优势企业建立独立设计机构,加快培育第三方设计企业,面向制造业开展专业化、高端化服务。
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平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设计投融资平台、成果转化等平台建设,健全行业交流、技术研发、实验验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功能。鼓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设计方法。
(二)鼓励定制化服务
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定制化服务,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实现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强化用户体验,提升产品价值。
培育定制化服务模式。重点引导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建材、电子终端、机械装备等制造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定制设计和用户参与设计能力。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
强化社会协作与技术支撑。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撑。
(三)鼓励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引导制造业企业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管理从需求分析到淘汰报废或回收再处置的产品全部生命历程,着力统筹优化产品服务,综合协调产品、用户以及环境利益,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
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发展以便利客户使用为导向,推广电子交互技术手册,完善设备运输、演示安装、设备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以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为导向,开展远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创新按服务计费模式,健全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作用,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
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鼓励企业研发应用互联网平台和系统软件,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并提供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等功能服务,拓展产品价值增值空间。支持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和相关行业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四)推广供应链管理
大力推广供应链管理(SCM)等先进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发挥制造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作用,促进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效益。
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鼓励行业龙头制造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成立专门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推动供应链上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金融等各环节有机融合,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和竞争能力。鼓励中小制造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建立战略联盟,推广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稳定性。
培育供应链管理专业化服务能力。拓展信息通信、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广智能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提升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第四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业务流程外包,高效提供信息咨询、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库存等服务。鼓励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与制造业企业联合探索供应链运作的绩效体系和标准模型,促进供应链管理规范化发展。
(五)开展系统解决方案服务
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从提供产品,向提供专业化、系统化、集成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满足客户综合需求,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推广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高档数控机床、交通物流、电力、特色农机、节能环保、机器人及3D打印等装备制造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引导企业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工程项目,带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整体发展。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壮大工业领域节能服务公司,支持高耗能企业与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对接合作,开展节能培训和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重点支持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加强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六)促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
支持建设以制造业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体系,突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实现企业间协同和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
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引导制造业企业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运行。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低成本、高可靠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大力推动云制造服务。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实现制造资源、制造能力和物流配送开放共享,提供面向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安全可靠的云制造服务,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鼓励中小企业采购使用工业云服务,承接专业制造业务,外包非核心业务,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培育智能服务新能力。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引导大型制造业企业建立在线采购、产品销售和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建设覆盖客户需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贯穿产学研金商等全领域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实时并行的数据模型和数据链条,推动大数据产品应用和产业化进程。
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起设立或参股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要素生产率。
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向装备制造等行业,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大型制造业企业信息优势,为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SCF)业务和投贷联动试点提供有效信息支撑服务。加强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助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引导生产特定产品的企业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支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机械等生产线、公用设施制造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引入设备融资租赁模式。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等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服务型制造的宣传、推广,加强动态跟踪,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各级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服务型制造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与服务型制造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政策,为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企业创新设计和研发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优先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聚集基地及示范城市的培育,以及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能力提升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逐步提高“事后奖补”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服务型制造专项资金或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企业服务创新,健全完善市场化运作的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
(三)加强示范推广。统筹社会组织、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和制造业企业等多方资源,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创新模式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发挥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推广和支持力度,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开展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训、宣传。采取专家培训、案例教学、现场观摩、互动交流多种形式,组织工信部门和制造企业参与培训,提升全省服务型制造意识和水平。二是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形成服务型制造政策咨询、行业诊断、人才培训的智囊团,为推进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着眼制造强省建设需要,支持有关科研单位、高校与企业建立服务型制造研究工作站、实训基地,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多层次建设服务型制造人才队伍。
(五)加强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我省推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成效。强化典型引路,通过推广成功案例、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以及举办高峰论坛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宣传各类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升全省服务型制造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动服务型制造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