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康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显示,到2025年,力争全省健康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亿元。同时,打造50个左右国际国内知名的健身休闲和体育旅游品牌项目;力争全省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亿元。
《意见》表明,下一步云南省将完善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首先推动集聚发展。以资源、区位、交通、市场等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的区域为重点,创造条件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产业要素集聚发展,推进产品和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消费吸引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带动力强的健身休闲企业,培育形成以昆明为核心的健身休闲服务产业经济圈、滇西南沿边跨境体育产业带、滇西北“昆大丽香”体育旅游发展带、滇东北山地户外运动带等4个健身休闲产业集聚区。同时,推进“一地一品”工程,加强地区间产业分工和协作。
其次,发展体育特色产品、促进产业融合、实施“互联网+健身休闲”。按《意见》规划,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优化消费、简化审批、创新投融资环境和落实土地及财税等方面。《意见》还明确,各级政府要支持将健身休闲产业的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其中,非营利性的健身休闲设施项目用地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项目用地。而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照规定应收取有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于财税,鼓励健身休闲生产和服务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健身休闲类社会组织,依法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