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云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7 13:00:13
各州(市)工信委、省属有关企业(集团):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对接会议要求,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专项基金、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中央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现就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库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围绕重大技术装备、高端材料和新材料、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绿色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详见附件1),筛选投资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产生新拉动的工业项目,以及为符合重点方向的企业集中提供产业公共服务和聚集发展基地、投资回报率低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我省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项目须完成核准(备案)、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能在2016年形成较大投资工作量。项目业主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原材料、石化、汽车行业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5亿元以上,机械(不含汽车)、轻纺、医药行业、电子信息行业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3亿元以上。对投资规模小于上述标准、但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应在附件2中注明详细理由(不超过200字)。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项目业主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认真准备项目核准(备案)、可研报告、土地预审等材料。于2016年3月7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其中前期手续材料提供扫描版)报送至州(市)工信委,项目业主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州(市)工信委、省属企业(集团)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委指定电子邮箱。

(三)申报电子表格可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ynetc.gov.cn)下载。

联 系 人:李相白 0871-63515572

电子邮箱:ynfzghc@sina.com

 

附件:1. 项目申报重点方向

           2. 项目申报汇总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上一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信息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