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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8-17 08:42:25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紧扣“管理好频率资源、维护电磁频谱空间安全、促进无线电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推进实施《云南省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六个子规划,不断完善法规制度、行政管理、技术支撑三大体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无线电业务蓬勃发展,电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云南省经济发展、社会信息化和“两化”融合。
       (一)无线电业务全面发展
       ——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发展特别迅速。3G信号已覆盖全部行政村,用户约823万户;4G信号已覆盖100 %的乡镇,用户达1325.6万户;中心城市的大型公共场所已基本建成室内覆盖系统。公众移动通信的发展极大地支撑了移动通信、宽带移动互联、电子商务、无线城市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推动我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2015年全省电信业务总量达756.1亿元,比2009年增加577.5亿元。
       ——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快速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农村覆盖、边疆解“五难”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等工程全面完成,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基本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全面启动,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范围、覆盖质量和节目数量得到大幅提升,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6.69%和97.67%,实现了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的目标。
       ——专用无线通信快速发展。在交通领域,全省在13个民用航空机场368条航线沿线建有190余座无线电通信导航台站,确保了航空运输业的安全和高速发展;铁路通信系统共建有239个无线电台站,覆盖全省铁路沿线,保证了列车有序安全运行;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ETC)收费路口192个,覆盖率达65%,实现了全国联网。气象无线电业务快速发展,基本建成以气象卫星观测应用网、气象卫星通信网、高空气象探测网、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网等为天基、空基和地基三维一体的综合气象监测业务体系。公安350兆集群通信系统覆盖全省各县(市、区),并延伸覆盖至重点乡镇。无线电专用通信网在森林防火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无线电新技术广泛应用,新业务不断涌现。第四代移动通信(4G)使移动上网速度大幅提高,Wi-Fi的短程无线传输和接入高速移动网络功能,已经成为无线城市发展的重要技术之一,大大促进了泛在无线宽带网络发展。紫蜂无线通信技术(ZigBee)、蓝牙(BlueTooth)和射频识别技术(RFID)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消费性电子设备、汽车自动化、农业自动化、医用设备控制、环境信息自动采集测量等领域,无线电业务从语音、短信时代迅速发展到基于地理信息和生活信息的移动金融、移动办公、移动教育、远程医疗、智能制造等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二)无线电管理成绩显著
       ——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无线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云南省无线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10余份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了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建立了行政执法半年报制度,修订了无线电行政执法文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依法查处了700余起“伪基站”、“黑广播”、卫星电视干扰器、公众移动通信干扰器、高频段数传电台、非法对讲机等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了管理职能,加强了管理队伍建设,全省共有专职管理人员212人,县级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173人;行政审批改革稳步推进,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下放了150MHz、400MHz对讲机和微波频率审批权限,推进了台站属地化管理,清理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和权力责任清单,开展了对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项目的动态监管;强化对频率资源的管理,编制了《云南省15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 》、《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云南省800MHz数字集群频率使用规划》,开展了频率核查专项活动,收集频率分配指配文件1500多份,填报频率分配、指配信息数据3100多条,初步建立了频率数据库;开展了无线电台站核查和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重建了频率台站数据库,录入数据10万多条,核验各类无线电台站10.3万个,数据准确性大幅度提高;贯彻落实《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工作走上正轨;加强了电磁环境保护,及时查处无线电干扰,航空、铁路等重要无线电业务受干扰的次数大幅下降。
       ——技术监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全省无线电监测网三期、四期建设工程,建成了1个A级网和全省无线电监测指挥控制中心,16个B级网和监测指挥分中心,建成了全国第一套飞艇无线电测向站、第一艘船载监测站和第一个比较完善的监测数据库分析系统,初步形成了覆盖面较广、功能较齐全、技术较先进的无线电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以移动(空中监测、水上监测)监测、信号管制、应急通信为主的应急保障系统;充分发挥技术设施的支撑作用,圆满完成了南博会等重大活动、地震等突发事件、节假日等关键时段、民航导航等重要业务、涉边等重要区域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共排查各类干扰 396 起,查处作弊案件200余起,查获作弊设备300余套;加强了技术监管基础性研究,完成了《基于TDOA技术的小型站测向定位运用研究》、《基于RFID技术的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运用研究》等26个课题研究工作,其中《云南省无线电监测网三期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基于谱传感的无线电监测技术研究》课题获省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体而言,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比较好,无线电管理成绩比较显著,无线电事业发展比较快,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有待完善。《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无线电管理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还有待制定配套的实施规定,规定的部分制度还没有得到深入实施;无线电执法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无线电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有待提升,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无线电管理人员流失比较严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无线电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高层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比例偏低;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熟悉周边国家无线电管理的人才比较缺乏。
       3.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有待完善,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固定无线电监测站的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移动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部分技术设施需要进一步升级改造;无线电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无线电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体系化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4.无线电事业的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社会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意识仍然比较薄弱,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违法、违规使用对讲机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频段、局部地区电磁环境复杂化;由于对电磁辐射认识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在设置无线电台站的过程中,选址方面遇到的阻力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无线电事业的发展。
       5.对频率台站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频率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但目前对它的管理还是比较粗放的,在分配上主要是行政手段的分配方式,还没有尝试市场对资源的分配方式,在使用中缺乏动态监管,使用效率不高,还没有真正实现经济合理。在台站管理方面,违法设台、先建后报、擅自改变核定技术参数方面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对台站的后置监管还不到位。

       二、“十三五”时期无线电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和跨越式发展,产业发展进入“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主旋律,社会信息化快速推进,无线电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无线电安全保障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
       (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对无线电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
       2015初,习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要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的实施,云南正从对外开放的边缘地区和末梢变为开放前沿和辐射中心,成为两大国家战略实施的连接交汇点。云南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将着力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将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发展陆地通信网络和互联网业务。无线电事业作为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是辐射中心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既是机遇,更是要求。
       (二)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无线电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云南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大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实现4G网络城市和农村全覆盖,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率;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以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实现信息产业成为我省重要产业,“十三五”期间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7%。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都需要以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为支撑的移动互联网、物联网高速发展,从而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跨跃式发展。
       (三)频谱资源的爆发式开发利用,为无线电事业快速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当前,随着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实现了对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全面渗透。以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机器对机器(M2M)通信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逐渐成为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物联网、车联网的推广普及,带来频谱需求的爆发式增长,频率资源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为无线电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四)安全保障的复杂性和多样化,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与越南、缅甸、老挝三国毗邻,无线电安全保障不仅涉及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还事关国家主权利益和电磁频谱空间安全。随着“伪基站”、“黑广播”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逐年增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重大活动等保障需求不断加大,民航、水运、气象和森林防火等重要无线电业务的安全保障任务日趋繁重,边境地区无线电信号越界覆盖频率干扰问题越来越突出,保护良好的电磁环境和电磁频谱空间安全任务更加艰巨。

       三、“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总体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网络强国等发展战略,紧扣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不断强化军地协调、行政主导、技术支撑、法律保障的管理机制,科学管理好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增强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国防建设和服务党政机关的水平,促进全省无线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云南省信息化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行政管理、技术监管、技术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频率管理精细化、台站管理规范化、技术设施智能化、安全保障体系化和军地融合深度化;实现无线电管理由前置审批为主向前置审批与后置监管并重的根本性转变,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的频率、台站动态监管制度;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党政机关的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无线电新技术广泛应用,无线电业务快速发展,无线电在信息化和两化融合中的支撑地位更加突出,全面支持宽带云南、网络强省战略的实施和以移动互联为支撑的各种新兴产业的发展。力争到2020年末,实现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率达到100%;无线电管理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新一代(4G)移动通信网络行政村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6.85%和97.85%。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无线电在信息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进一步更新观念,实现无线电管理与信息化推进和两化深度融合的紧密结合,把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作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目标,通过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推动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大发展,支持、支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无线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文件精神,重点解决台站建设选址难、共建共享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将无线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对行政村的全覆盖,实现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大发展,支持、支撑智慧城市、无线城市、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发展和宽带云南、“互联网+”、网络强国等战略的实施,支持、支撑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信息大通道和信息中心建设。研究制定支持鼓励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广泛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无线电技术和无线电频率资源解决信息设施全覆盖、成本高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力推广无线技术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的运用,支持、支撑《中国制造2025云南行动》等战略的实施,促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边境地区无线电事业的发展,维护好边境地区国家主权、安全,支持、支撑国际大通道和边境口岸建设。维护我省良好的无线电电磁环境,积极争取对电磁环境要求高的无线电产业和项目落户云南。
       (二)合理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实现精细化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完善频率资源审批、技术审查、使用状况评估和回收机制,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频率使用状况评估专项活动。研究制订1.4GHz、1.8GHz等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其他我省有权审批频段频率规划,积极支持和推广先进无线电技术,提高频率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清理小灵通、MMDS、无线数据传输、EGSM公众移动通信、450MHz无线接入等频段,完成清频退网。摸底调查5G业务拟用频段,为新一代移动通信发展打好基础。做好统筹协调,优先保障重要业务对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需求。综合运用行政审批和市场化等多种手段分类配置频谱资源。严格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分配、指配无线电频率资源,推进频率使用由独占使用向共享使用转变,探索开展重点频段多业务共享,加强对频率资源使用状况的动态监管,及时收回闲置不用和利用率不高的频率资源,实现对频率资源的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动公安350 MHz和护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水文等专用通信网进行数字化提升改造,推进对讲机模拟转数字工作。优化频率资源配置,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发展。绘制频谱地图,建立完整的频率数据库。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台站管理规范化
       完善频率审批和台站审批之间的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台站属地化管理。升级完善现有台站数据库,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由注重事前审批向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转变。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快推进台站管理信息化,建立无线电台站工作参数技术监管制度,对重点行业、重要台站工作状况实行重点监测、动态监管,重点监管台站是否按照核定的技术参数开展工作,严查擅自改变核定技术参数等行为。定期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强制检测,落实无线电台站年审制度,足额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紧扣电信行业改革形势,创新台站审批制度,优化对公众移动通信网络无线电台站审批手续,逐步推行无线电台站电子执照,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强对铁路调度通信系统(GSM-R)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等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加强无线电台站址资源的管理,推动有关部门将无线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对重要无线电台站的保护和大功率无线电台站的监管。加强有关行业部门和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完善无线电管理专管员制度。贯彻实施《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完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制度,建立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资格网络考试系统和数据库,创新操作资格考试方式;鼓励、支持建立无线电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业余无线电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开展技术演练,发挥其在应急通信中的作用。
       (四)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突出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从频率储备、保障队伍建设、快速监测能力提升、应急工作机制等环节入手,健全体系化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突出抓好新时期常态化的安全保障工作。完善打击整治违法台站工作制度,加强对“伪基站”、“黑广播”等非法台站的监测定位能力,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打击在国家重大考试中利用无线电技术作弊的行为,推进专项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铁路、民航、应急通信、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对不明信号、突发信号的分析能力,提升无线电安全预警能力,加强对重要业务的保护性监测,及时预防、发现、排除无线电干扰,保障重点行业的无线电安全。健全边境地区、敏感地区安全保障机制,提升专项监测、监听和分析处理方面的能力,提升无线电应急管控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边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五)完善无线电管理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增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权威和效能,强化行政主导、技术支撑、法律保障的管理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管理无线电。突出管理重点,建立以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为核心,以无线电台站管理、设备管理、台站址资源管理、秩序管理、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电磁环境保护为支撑的管理体系。加强无线电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和权限,巩固县级无线电管理队伍,形成以省和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人员为主体,县级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和设台单位专管员为补充,无线电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化无线电管理机构与行业部门和设台单位的协调管理机制,研究解决涉及无线电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改革无线电管理审批制度,明晰权力责任清单,优化管理流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下移执法权,全面推行台站属地化管理,完善前置审批与后置监管并重的管理制度。
       (六)加强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修订《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制订《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的配套实施办法,制订《云南省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对我省现行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汇编,形成有机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夯实全面依法管理无线电的基础。加大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设台单位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意识,减少社会公众对电磁辐射的误区。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执法半年报制度,加强无线电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强化违法责任追究措施,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占用频率、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指导比较大的设台单位和系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础技术设施建设,提升技术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科学化水平。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据省级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坚持统筹建设、注重实效、科学选型、安全可靠、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以管理目标精细化、信息处理一体化、监测功能模块化、数据接口标准化为工作目标,着力构建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电波监测为基础、以频谱管控为核心、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无线电安全保障为重点的技术监管体系,优化监测技术设施布局,增加专用监测、测试系统,提升监测、检测水平,提高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对频谱资源管理和空中电波秩序维护的技术支撑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八)保护电磁环境,保障无线电事业可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开展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划定重要区域电磁环境保护区,落实保护区制度。加强无线电台站址规划和审批管理,合理布局无线电台站,特别是大功率无线电台站。完善与建设、规划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在机场、码头、铁路、高等级公路以及高压输电线、变电站、高频炉等涉及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选址方面的协调,减少非无线电设施设备对电磁环境的干扰。充分利用电磁兼容分析系统开展电磁兼容分析工作,增强设台审批的科学性。加强对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状况的动态监管,及时查处擅自占用频率、擅自改变核定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落实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强制抽测制度,减少因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设备老化所产生的干扰。对重要业务、重点频率实施重点保护,及时查处排除无线电干扰。支持、鼓励、引导使用电磁环境复杂频段频率资源的无线电网络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改变部分频段电磁环境状况。建立电磁环境监测评估制度,对电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九)推进无线电技术运用,促进无线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紧扣无线城市、智慧城市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力争我省与发达地区同步,加快推动建设以固定宽带传输网络作为信息传输交换的骨干,通过移动信息网络、卫星宽带网络和各种宽带无线接入网络实现对广域和局域空间的全面覆盖,通过固定、无线接入技术以及射频识别技术(RFID)、非接触式射频识别技术(NFC)等近距离无线技术,实现对各种对象的连接,形成一个覆盖无所不在,连接无所不包的泛在网络。加快推进4G无线通信网络建设,提升高速移动宽带网的覆盖能力,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信息交互大通道。积极推进下一代移动通信(5G)网络超前部署。加快推动WLAN无线宽带接入技术的应用,扩大城镇热点公共区域覆盖范围,为移动消费、安防监控、智能交通、社区管理、社区医疗等应用提供高速率、多业务融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大力支持利用1.4GHz等频段开展政务专网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移动电子政务终端业务,形成无线公共交互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无线联网,提高政府移动办公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全面保障基于频谱资源利用的物联网发展,满足物联网建设对频率资源的需求,及时查处干扰,确保物联网的用频安全。

       五、重点工程
       (一)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
       在已建成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基础上,按照“移动化、网格化、智能化”思路推进全省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构建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电波监测为基础、以频谱管控为核心、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无线电安全保障为重点,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要的技术设施支撑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为:
       1.提高超短波监测网覆盖率。重点加强昆明等滇中主要城市圈、边境沿线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完善已有站点性能和功能,增加移动监测系统、信号越界覆盖测试系统、公众移动通信路测系统和可搬移便携式监测设备;继续加强机场、航路、广播电视台站、火车站、铁路(高铁)沿线和其他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建设。
       2.开展超短波网格化监测网建设。以昆明地区为重点,探索研究网格化无线电监测网技术,开展超短波网格化监测网建设。
       3.提高监测业务覆盖面。加强短波移动监测定位设备和微波、卫星频段监测设备配置。
       4.加强全省无线电设备检测系统建设。主要加强省级无线电检测实验室建设,扩展或增加针对数字无线电台及新技术产品(包括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系统、物联网设备、车联网设备、微功率发射设备等)的检测系统,增加全省多功能移动无线电设备检测车配置。
       5.加强全省无线电应急保障系统建设。以省无线电干扰投诉中心(省无线电应急机动大队)为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级无线电安全指挥中心及州市监控中心建设;全省分区域重点配置形式多样的空中监测、无线电管制和查处“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行为的设备,以及无线电监管应急通信系统。
       6.着力提升全省无线电监测网智能化及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频率、台站、监测、地理信息等各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全省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高效分析处理无线电频率台站、监测数据和业务数据,进一步提升全省监测网络管理和运行水平,形成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网络。
       7.积极推动新兴频谱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面向无线电管理精细化需求,基于大数据挖掘、数值分析、频谱传感网络等新技术的新型监测系统。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基于无线电技术的各类产业及应用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行业无线电业务推进工程
       1.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工程。紧扣“五网建设”中的通信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推进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公司4G网络建设,实现4G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积极创造条件,推动5G网络建设,保障我省与全国发达地区同步建设。到2020年,新建移动通信铁塔5万个、移动基站14.5万个、无线局域网接入点4.3万个,实现移动宽带网络覆盖全省县城和主要乡镇,为我省移动互联、移动支付、电子商务、无线城市、智慧城市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铁路调度专用通信系统(GSM-R)建设推进工程。紧扣沪昆和云桂客运专线、渝昆高铁、成昆高铁以及广大铁路复线、玉磨铁路、弥蒙铁路等新线建设,做好铁路GSM-R频率协调保障;完善铁路GSM-R系统周边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和干扰查处工作,加强干扰排查,保障铁路GSM-R专用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安全畅通。
       3.专用通信网整合、提升和技术改造推进工程。积极支持大中城市利用1.4GHz等频段的专用频率,采用共网模式部署,共用频率资源和网络基础设施,统一网络管理和运行维护,建设政务宽带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和统一的专网通信平台,优先保障政府、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应急通信等部门的使用。推进现有各专业通信网升级改造,逐步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
       4.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升级改造推进工程。积极推进广电系统发射设备升级改造,加强对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颁布的技术要求。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
       5.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推进工程。一是积极推进民航机场及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划定,按保护区要求,开展电磁监测保护工作。二是做好景东80米口径射电天文望远镜项目前期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所选站址有良好的电磁环境;项目建成后,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满足其电磁环境要求。三是其他重点区域和重点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推动将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
       无线电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无线电事业的发展应当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推进。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把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目标和指标上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衔接,把无线电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通过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推动无线电事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建立目标一致、方向统一、层级衔接的规划实施体系。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及时修编和调整。
       (三)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抓好人才储备支撑
       采取措施稳住现有队伍,通过引进人才、技术交流等优化无线电管理人员结构。围绕不同对象,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方式培训体系,培养专家型、创新型、复合型无线电管理人才。健全与科研院校合作培训在职人员制度,建立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无线电管理有关人员组成的无线电专家智库队伍,开展政策咨询、技术研究和基础研究工作。
       (四)争取政策支持,优化资金保障机制
       加强技术设施项目储备和建设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技术设施建设投入稳中有升。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优化资金使用流程,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发挥正面舆论的引导作用。针对社会对无线电知识缺乏了解和认知的现实,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围绕无线电管理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无线电事业发展环境,让各级政府领导更加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无线电频率台站的使用者进一步增强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意识,社会公众更加支持无线电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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