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提高.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一五”末的 0.52 件提高到 1.61 件; 5 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为 58868 件、 36638 件,与 “十一五”相比,分别增长了186% 、 192% ,企业专利申请量占比达到 51%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从 “十一五”末的 4.5 万件增加到 13.7 万件,已注册及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 131 件.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总数达 270 件;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总数达 119 件.作品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稳步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增强.拥有发明专利企业超过 1000户,一大批专利技术在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中得到转化实施. 21 户企业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52 户企业认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转移、交易日趋活跃,专利许可合同备案 448 件,许可专利 777 件,金额达到 1.2 亿元. 50 多户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达到 15 亿元.全省驰名商标数量达到 108 件,有效期内著名商标数量达到 1896件,云南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持续加强,全省办理专利案件 502 件,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6453 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 918 件,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5283 件.全省各级检察院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14 件 335 人,起诉 213 件 390 人.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4195 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23件.建立了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加强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全省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二)发展形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15 〕 8 号)提出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5 〕 71 号)明确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等要求,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事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机遇和挑战并存,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着发展基础薄弱、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偏低、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和执法队伍薄弱、投入不足、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应当准确把握新形势新特点,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突破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障碍,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工作重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深化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探索知识产权工作新理念和新模式,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做好分类指导和区域布局,释放新活力,增强新动力.
坚持重点突破.抓住国家实施重大发展战略为知识产权发展带来的机遇,总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新突破.
坚持构建特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借鉴与构建特色相结合,挖掘新潜力,开辟新途径,培育新优势,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全省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等优质资源大幅增加.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知识产权含量明显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知识产权资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渠道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进一步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业更加活跃,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效能明显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维权援助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形成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
到 2020 年,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3.5 件,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 15% 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 23 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超过 200 件;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稳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1. 夯实发展基础.围绕构建 “一核一圈两廊三带六群”区域发展新空间,形成 “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双向开放”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
2. 构建发展新格局.加快培育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新优势,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护航创新创业的工作格局,形成知识产权强省发展模式.
(二)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
1. 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发展融合,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坚持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并重,加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大力提升发明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拥有量.
2. 打造云南品牌.继续打造一批代表云南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市场价值.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打造精品版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种,促进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3. 提升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中知识产权含量.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三)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1. 完善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 “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深化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建设.
2. 强化行政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机构,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便利的维权渠道.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
3. 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监管工作.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探索维权保护新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
(四)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 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基础性、公益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营服务、托管服务、评估服务、贯标服务、维权服务等服务新业态,促进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2. 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服务模式创新和探索 “互联网 + ”知识产权服务模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区域,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创新创业者多样化需求.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相协作,延伸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四、重点工作
(一)提升知识产权数量质量
1. 强化产出导向.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 8 大重点产业发展,以及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等 “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引导创新主体建立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紧密结合机制,提高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产出.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重要关键技术获取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在若干技术领域形成专利布局.注重在传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等挖掘知识产权产出潜力,支持瞄准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态势,开展前瞻性专利布局.
2. 推进融合发展.引导知识产权创意设计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支持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培育高价值专利,构建产业专利池,推动专利和标准的结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技术和产品进行海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布局,努力实现全省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新突破.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 加强转化运用引导.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联合研发,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强化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探索高价值专利培育.
2. 落实激励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指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施 «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 (试行)»,大力鼓励发明专利转化运用.
3. 培育交易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活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在有条件的州、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加强知识产权、科技、金融、评估、保险工作协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探索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1. 加强司法审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 “三合一”审理机制,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全方位和系统有效的保护,维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导向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2.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深化省、州市、县三级行政执法联动,实施行政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维权绩效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探索建立线上执法办案系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
3.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保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加强农村市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对电子、建材、汽车配件、小五金、食品、农资等专业市场侵权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堵侵权假冒商品的流通渠道.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资源调查,强化传统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4. 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完善中国 (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机制,提高公益举报电话 “12330 ”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知识产权监管,建立市场主体监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和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 «云南省知识产权 (专利)社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 “走出去”有关知识产权服务.以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为重点,完善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机制.
(四)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1.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围绕推动重点产业升级发展,省、州市、县三级知识产权部门联动,以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为主要对象,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为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服务支持,促进一大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加快提升.
2. 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新优势.支持一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知识产权跨国交易,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 “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技术链.支持企业推行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 T29490 — 2013 ),促进一批企业形成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3. 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发展.指导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服务平台,支持一批园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2 — 3 个.力争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省专利申请量总量的比例达到 60% 以上,通过 «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 25% 以上.
(五)推动知识产权强县发展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与县域创新发展相融合,知识产权强县与现代农业强县、旅游经济强县、工业经济强县相融合,促进知识产权资源向县域企业和各类园区集聚.创新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方式,突出因地制宜、一县一策,打造县域知识产权特色,形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比较优势,提升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助力县域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
(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增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与经济、法律、科技、产业运行等其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等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共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平台知识产权信息统计、整合、推送服务.
2. 推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壮大,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区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满足创新创业者多样化需求.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服务规范、打造服务品牌,完善知识产权 “确权、用权、维权”服务链条,加快形成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探索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支持省外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落地云南开展服务.发挥知识产权社团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七)深化知识产权普及和人才培养
1.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工作,传播以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普及,突出知识产权挖掘、布局、运营、信息利用、风险防控等实务技能培训,创新教学方式,突出典型案例解析,强化实务技能提升.
2.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多层次开展知识产权专题业务培训,加快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实务人才培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智库.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展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拓展知识产权专业方向,探索引进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和模式.结合众创空间、众创平台建设,开展对创新创业者的知识产权专项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创业人才成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本地、本部门年度计划中,完善知识产权目标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二)强化放管服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建设、队伍建设、综合能力建设,健全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制度,开展重点产业专利统计分析,适应全省知识产权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
(三)完善政策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15 〕 8 号)和云政发 〔2016 〕 76 号文件精神,按照 «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强化知识产权价值导向,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加强投入保障
健全全省知识产权投入机制,按照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本规划要求,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改善工作条件,保障我省 “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知识产权,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新格局.
(五)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围绕 “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变革与发展,深入研究南亚东南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熟悉并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跨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转移,实现知识产权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六)加强考核评估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划部署和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