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各有关单位领导协助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报表的报送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熟悉统计业务及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同志担任项目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竣工投产、在建和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报送时间、方法
各项目业主(指挥部)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信息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处(含电子版信息),同时抄送所属省级主管部门(公司)及项目所在州市发展改革委。项目所在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收集汇总计划内的当地重点建设项目情况,于每日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建设项目处,遇节假日应提前上报。
二、重点前期工作项目报送时间、方法
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季报表(附件4)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迅速,2015年内已动工建设的项目,转入新开工项目管理,自开工次月起,转为填报《2015年100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月信息报表》,要求同上。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100项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季报表收集汇总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级有关部门(公司)、州市发展改革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指挥部)在项目推进和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处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13628,63113918
传真电话:0871-63113628,63113918
电子邮箱:ynfgwzdc@163.com
联系人:陈欣,陈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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