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试点在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的云南阜外医院实施。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遵循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基本路径,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云南阜外医院主体作用,在探索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以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方式、人员总量管理、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方式等为重点的改革,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形成政府放心、患者满意、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探索形成相对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实现云南阜外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管理的同质化,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云南阜外医院全面开放冠心病、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心律失常等12个临床中心和27个医技科室,每年实施介入手术达到10000例,实施心脏、大血管和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达到2500例,其中,三、四级手术比例超过50%,服务总量和诊治的疑难重症数量达到国内领先,开展心血管疾病诊疗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数量居国内前列,初步形成覆盖所有心血管亚专科的学科体系,心内科、心外科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要求。将云南阜外医院建成“云南省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中心”和“云南省心血管疾病质量控制中心”,逐步将其打造成立足云南、面 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在云南阜外医院临床学科建设水平和疾病预防能力加快提升的基础上,基本建成高质量的心血管疾病专科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以此为技术支撑平台辐射全省,促进省内各级医院心血管疾病救治能力不断提升。到2020年,为全省规范培养500名以上心血管疾病专科医务人才,帮助省内50所县级医院心血管内科达到国家要求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所县级医院达到推荐标准;扶持5所州市级医院开展10种以上心血管外科手术,为全省心血管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改革举措
(一)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章程》。在强化政府监督考核的前提下,省直有关部门将医院内部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权限下放至云南阜外医院,赋予医院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加强云南阜外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健全云南阜外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云南阜外医院;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开展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方式改革。允许云南阜外医院作为采购主体,直接与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并自主采购。采取带量、带预算采购,探索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的方式,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高值医用耗材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进行采购,线下开展自主议价,议得的单价和总金额接受有关部门监管。根据云南阜外医院改革需求,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和改造。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对云南阜外医院实际采购价格给予相应保护。探索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一票制”,云南阜外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按照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办法,对适宜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开展采购改革。按项目付费的病例,云南阜外医院通过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药品虚高价格等减轻患者的负担。(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云南阜外医院)
(三)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根据云南阜外医院类型特点及有关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云南阜外医院所需人员总量,并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规范人员总量范围,总量内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同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云南阜外医院)
(四)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为主,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云南阜外医院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合理确定病种(病组)付费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和患者个人支付比例,实行打包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力争到2020年,使云南阜外医院实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病例数比例超过80%,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云南阜外医院改革需求对结算方式、信息系统等进行相应的调整维护。云南阜外医院院内信息系统向医保经办机构及审计部门开放,接受监督和审计。按照“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实施与云南阜外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临床路径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技术规程,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云南阜外医院)
(五)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云南阜外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前提下,允许云南阜外医院采取考试或考察等方式自主开展人员招聘和人员引进。鼓励云南阜外医院从国外省外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发挥好培育提升省内有关医疗学科水平的平台作用。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从原单位离职到云南阜外医院工作后可以重新建立人事档案。云南阜外医院要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制定总量内人员进出、考核、奖惩等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大胆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云南阜外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补助政策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云南阜外医院)
按照“允许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以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技术、劳务等价值为导向,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云南阜外医院纳入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相应政策倾斜。支持云南阜外医院积极探索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探索对云南阜外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目标年薪制管理,所需资金从省财政安排的运行补助经费和购买服务经费中统一列支,不再单独安排。鼓励云南阜外医院医务人员加强科研创新,有重要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标准、技术规范的,科研成果持有人可享有成果转化收益的80%,促进成果转化。严禁将医务人员薪酬与业务收入和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科技厅)
(六)开展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允许云南阜外医院在我省现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的范围内自主定价。对我省没有核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若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已有,按同质同价原则,云南阜外医院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云南阜外医院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授权云南阜外医院自主核定试行价格。对我省现行没有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在建立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支持云南阜外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定价方式改革,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允许云南阜外医院在不超过医疗服务总量10%的范围内,开展特需门诊服务,特需门诊诊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云南阜外医院实际执行价格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内报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责任单位: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开展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改革完善对云南阜外医院的财政保障方式,探索建立与云南阜外医院改革相适应的财政支持方式,逐步采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医院运行补助经费,实现财政补助经费与人员编制脱钩。2018—2021年,按照“全力支持、定额补助、逐步调整、激发活力”的原则,合理安排云南阜外医院运行补助经费;2022年以后,按照云南阜外医院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核定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投向云南阜外医院符合规划的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
(八)开展医院服务模式改革。省卫生计生委下放云南阜外医院科室设置和医生执业管理权限。云南阜外医院可根据改革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科室,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允许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医师和护士到云南阜外医院多点执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云南阜外医院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预约诊疗,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稳步开展日间手术,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云南阜外医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云阜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建设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云南阜外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营造良好氛围。省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力关心支持云南阜外医院改革发展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对云南阜外医院参加省内科研项目及成果申报、研究生带教师资聘任、评先评优等活动要给予积极支持。省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加强与云南阜外医院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全省心血管疾病诊疗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绩效考核。省卫生计生委要指导云南阜外医院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根据云南阜外医院的专科特点和改革试点任务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考核评价指标,重点突出公益性目标实现程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可持续发展、运行绩效、社会满意度、职工认可度等指标。将云南阜外医院绩效考核与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同步实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书记)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推动云南阜外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四)加强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评估、专项督查的抓手作用,对云南阜外医院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和评估问责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事项进行重点督查。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制定医院改革效果考核评价办法,定期监测评估云南阜外医院改革试点推进落实情况和改革效果,及时分析研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开展1次改革推进情况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到2020年底,组织第三方对云南阜外医院改革效果开展评估和总结,适时推广成熟有效经验。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完善有关改革政策,确保政策延续性和云南阜外医院的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