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昆明市的改革创新有“金点子”和“好建议”,今后将有专门的渠道向政府反映,如果受到采纳并行之有效,还有希望得到奖励。昨日,昆明市政府研究室向社会公布的《昆明市改革创新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透露出这一信息,“改革创新”还将成为昆明公务员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张晋琦告诉记者,《办法》的出台意在营造全社会改革创新氛围,鼓励人人创新。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将设立改革创新奖项,对取得重大成绩、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改革创新意见建议被采纳并组织实施后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据了解,昆明市将由市监察局负责全市改革创新工作统筹,下设市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新办”)。张晋琦介绍,《办法》将重点涉及经济社会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像去年昆明实施的多项转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提升行政效能的制度创新将随着《办法》的出台而有了制度保障。
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和人民团体可以通过论坛、座谈会、研讨会、公开征集等形式,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对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创新,应当通过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及社会意见。对于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改革创新,可以先行试点,对涉及公众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和结束后,要以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及时进行通报。
“有些改革创新未必合理合法。”张晋琦说,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打着改革创新名义为单位或个人牟取私利、跟其他部门或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以及抵制、阻挠改革创新工作等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办法》正式出台后,市民的“改革创新”建议可以通过昆明市政府网站或以信件方式向市创新办反映。[26] 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